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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2-03-04 字体:[ ]

2022年2月份,我站按计划围绕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日常综合抽查、安全专项检查、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劳动用工检查、疫情防控等开展工作,共计抽查54次,开具抽查记录54份、整改单21份、局部停工单3份,发现相关隐患与问题58条,申请行政处罚1次,相关隐患与问题分类统计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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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轨道交通工程2月安全隐患与问题汇总

一、安全检查

(一)安全抽查

1.基本情况

2022年2月份,我站按计划开展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日常综合抽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与施工消防专项治理、防高坠、整治“三违”、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春节后复工检查等7项工作,共计抽查46次,开具整改单19份,发现安全隐患与问题43条。

(二)安全专项检查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查检查

本月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检查19次,开具整改通知单7份,发现相关隐患7条。

2.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与施工消防专项治理行动

本月按计划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与施工消防专项治理行动抽查19次,开具整改通知单1份,发现相关隐患1条。

3.防高坠、整治“三违”专项检查

本月按计划开展防高坠、整治“三违”专项抽查24次,开具整改通知单3份,发现相关隐患3条。

4.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本月按计划开展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20次,开具整改通知单1份,发现相关隐患1条。

5. 轨道工程春节后复工检查

本月开展轨道工程春节后复工检查,共检查30次,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15份、发现隐患31条。

(三)主要问题

①深基坑长时间暴露未封底板,周边建(构)造物部分点位累计沉降值已接近预警值,导致安全管控风险增加。

②深基坑、隧道区间周边地质雷达空洞探测不及时。

③复工复产未严格执行省厅“五到位五必须”要求,联合体成员方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复工复产检查把关不严,未见相关审查意见。

④大型机械:塔吊安拆工无特种作业证,机械管理员未在岗,安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流动式起重机械年检报告中的检测单位不具备检测资质。

⑤施工现场开关箱不足,违规使用拖线板。

⑥交叉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现场抽查存在安全隐患,节后公司领导未组织巡视检查。

⑦未对所有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临边防护及安全措施缺失。

(四)较差方面

1. 2号线机电安装05标:2022年2月23日上午,先锋镇站西区北侧,1名工人在地面硬化过程中被混凝土罐车撞伤,该项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扬尘整治专项行动

(一)基本情况

本月开展扬尘日常抽查、晨检夜查与“654”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共计31次,

开具整改通知单2份,发现相关问题2条,申请行政处罚1次。

(二)主要问题

场地积尘较多,局部裸土未覆盖,雾炮等抑尘措施缺失,“6个100% ”扬尘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

三、劳动用工检查

(一)日常巡查

本月开展劳动用工管理专项抽查34次,开具整改通知单2份,发现相关问题2条。

(二)主要问题

现场作业人员未全部录入实名制考勤系统。合同人员未在岗履约,无变更手续。总包单位与劳动分包单位的合同签订程序未走完即已经用工。提前介入项目未及时在实名制系统录入人员,未银行开户。专职安全员C证注册单位与合同中标单位不一致。

四、疫情防控

(一)专项抽查

本月按计划开展防疫抽查30次,开具整改通知单9份,发现相关问题11条。

(二)主要问题

临租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前“一人一档”防疫档案建立不及时,防疫工作方案未按通建安[2022]4号文要求编制,外省市人员入通后未严格执行防疫指挥部的核酸检测要求,疫情防控台账人数与实际进场人员数量不符。

(三)较差方面

1.轨道交通2号线车辆段01标:抽查塔吊班组、汽车吊司机已进场,无防疫核查资料。所有人员防疫资料不健全。

2.轨道控制中心及其附属工程:抽查消防、装修、智能化三个班组人员在疫情防控“一人一档”上未签字。防疫工作方案未更新,现场进场人员计划不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附属工程现场标准化建设。目前,轨道交通附属工程施工处于土建施工收尾阶段,现场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有所懈怠。建设单位要严格督促施工现场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措施,加强现场扬尘管控,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2、请轨道公司继续加强地下空洞的探测与管理。轨道公司要常态化开展排查,所有盾构、联络通道、深基坑施工应严格按照我站《关于加强盾构施工及联络通道暗挖工程地下空洞探测的通知》(通建安监〔2020〕40号)文件要求开展地下空洞探测,同时将空洞探测区域扩大到整个轨道保护区范围。后续盾构始发、接收前,要对端头加固区边线两侧进行空洞探测,确保轨道施工过程中自身及周边环境安全。

3、进一步加强车站附属基坑周边环境管控。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附属基坑周边环境管控,对建构筑物沉降裂缝情况要再调查再摸底再评估,做好前后监测数据衔接,对车站基坑变形已影响周边环境的要进行监测数据分析和风险研判,必要时邀请专家到现场指导,采取针对性、可靠的施工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应定期开展监测和现场巡视,并做好记录。

4、请轨道公司加强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轨道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南通市轨道交通条例》的宣传与落实,认真核查现有保护区域内施工作业与轨道工程距离,严格督促作业单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制定专项保护方案,并及时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轨道公司应认真开展保护区日常巡查与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有危害或者可能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作业活动应及时予以制止,切实保障轨道工程安全。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