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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R21013地块1#塔吊安装行为不规范情况的通报

来源: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发布时间:2022-08-26 字体:[ ]

通建安监〔2022〕39号

市区各施工单位、各项目:

2022年8月26日,我站在起重机械安拆行为抽查过程中发现,南通R21013地块建设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人员履职不到位,塔式起重机安装行为不规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项目名称:南通R21013地块建设项目工程

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通铁军建设监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南通忆鸿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在我站抽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1#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现场负责人不在岗;安装单位人员配置数量不足;现场安装人员与经批准的专项安装施工方案不符;监理单位(南通铁军建设监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安装单位执行专项安装施工方案的检查履职不到位;塔式起重机安装未完成,塔式起重机验收表已填写并签字盖章。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各参建方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8·20”塔机倾覆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要求再次明确如下:

1.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应强化人员内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各方应严格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机制建设,规范现场管理履职。各单位应全面加强内部排查整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履职考核,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应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隐患。

3.强化隐患排查,保障现场设备安全。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工作,做好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方案、安装(拆卸)、顶升加节、定期维保、日常使用等关键节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规定》(详见附件)落实排查,消除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自发文之日起,30天之内暂停受理南通忆鸿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南通市区范围内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申请。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