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第二批)继续开放申报的公告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5-16 09:0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各县(市、区)及创新区住建部门对5月6日申报平台上线后市民申请材料的审核结果,因较多申请不符合要求被退回,共计释放补贴资金约1850万元,现定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9时再次向市民开放申报渠道(时间如有变动,另行公告)。后续如有上级追加批次的补贴资金,活动将延续。

广大市民可以根据我局4月21日发布的公告,了解申报要求,下载申请表格,并通过微信小程序“苏银随心办”申请办理。已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申请人,请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工作人员将会提前联系并预约房屋现场核查时间。

为避免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申请,现将较为普遍的几个问题重点提示如下:

1.符合申请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即附件2中所列内容),必须正在房屋装修现场安装使用,或已完成施工,并在指定位置上传物品和材料正在安装或已完工的照片。

2.房屋装修合同必须包括装修所需物品和材料的清单及报价,且报价清单必须随装修合同一起上传。不能用附件2直接代替合同报价清单。

3.根据审核工作机制,全市共分11个区域受理补贴申请,请确保房屋地址所在区域选择正确。其中,房屋位于青年路以南、通富路以东、源兴路以北、东快速路及通盛大道以西的,“房屋地址”选择“创新区”。

4.房屋存在产权共有人的,应在相应栏目填写共有人相关信息。由不在房屋产权证明上的自然人签订合同或代为出资的,须在指定位置上传证明亲属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本;经书面委托的,须上传委托书照片并附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5.各申请材料中的落款时间、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均需填写完整;盖章应清晰,且企业合同专用章不可用于合同以外。

特此公告。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