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征集南通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建设项目的通知
通住建科〔2022〕217号
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住建(规建、建交)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南通市创建江苏省“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引导公共建筑开展节能改造,现组织补充征集南通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市辖区(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内已建成使用,并进行节能改造的办公建筑、宾馆、酒店、商场、医疗卫生、文教体育等公共建筑,改造期限为2020年9月至2022年10月。
(二)节能改造项目宜采用外围护结构保温、照明系统、供暖空调系统、热水供应系统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等节能技术,改造后节能率不低于15%。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二、财政补助
凡列入我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建设计划的项目,改造完成且符合条件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三、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南通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南通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主体应为项目的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权人。
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技术支撑单位可参与共同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于2022年11月4日前报南通市住建局绿色建筑与科技处。
附件:1.南通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建设项目申报书
2.南通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5日
(联系人:仲飞,联系电话: 59000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