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住建质〔2020〕3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管理和建设工程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依法合规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市区开展房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常态化联合巡查工作的通知》(通住建质〔2020〕272号)的要求,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成品住宅工程联合巡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形式
本次联合巡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四不两直”的飞行检查方式。
二、巡查对象
根据建设情况,建立成品住宅巡查项目库,巡查项目从项目库中随机抽取。(必要时也可采取指定项目的方式选择)
三、巡查时间
9月16日,随机抽取崇川区范围内的2个项目。
9月22日,随机抽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2个项目。
四、巡查重点内容
(一)建设程序和承发包活动
1.参建各方履行建设程序的情况,重点检查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履行等情况。
2.参建各方开展承发包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二)项目组织管理
1.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体系,重点检查工程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
2.注册执业人员的履职情况,重点检查注册执业人员带班制度、签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
3.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
4.劳务用工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名制考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质量安全行为
1.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包括抽查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参建方在施工现场履行法定安全、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重点检查按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施工、危大工程管控情况、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措施落实、强制性标准执行、实体质量控制情况、材料(工艺)检测、分部分项工程(工序)验收、施工机械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3.市区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等情况。
五、巡查处置
1.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违规情节,开具相应的联合巡查处置建议书、整改通知单、暂停施工通知书。
2.对项目整改落实的真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回头看”检查中发现整改不落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或逾期拒不落实整改的,或拒不停工的,从严从重查处。
3.对问题严重的工地进行通报批评。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