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鼓励设计创优,提升设计水平,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南通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我市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或为主承接的在我市境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二、项目类别
1.建筑工程设计: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地下建筑与人防工程、装配式建筑、住宅。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照明工程等。
3.村镇建筑设计:与自然环境融合、具有地域特色、符合当代功能需求、传承文化印记的公共、文创等各类建筑及农房;对既有建筑、农房及设施的改善提升。
4.城市更新设计: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住区宜居改善、低效产业用地活力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市生态空间修复、全龄友好城市建设。
5.城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工程勘察。
三、项目条件
1.储备项目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要求。
2.储备项目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
3.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村镇建筑、城市更新、工程勘察等项目应于2023年7月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城市设计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经规定程序批准并付诸实施。
4.项目承接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
5.项目承接单位近1年内未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检查中受到处罚。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储备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将作为后续推荐(或评选)省、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重要参考。
2.联合设计项目须经全部设计单位同意后,出具合作声明并加盖公章,由主要设计单位报送。
3.报送单位需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储备项目表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2)报送我局,储备项目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4.报送单位应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联系人:吴康楠,59000919;王瑞,59000296;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2215室。
附件:1.南通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储备项目表
2.南通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储备项目材料清单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