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规建、建工、建交)局,各装饰装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提升装饰装修企业综合素质,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通建工〔2018〕515号)和《关于调整<南通市建筑业装饰装修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2021年版)的通知》(通住建市〔2021〕2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11月22日起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装饰装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在本市范围从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企业。
二、评价时间
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1月20日止。
三、评价内容
按照《关于调整<南通市建筑业装饰装修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2021年版)的通知》内容进行评价。
(一)评价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状况、经营业绩、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方面的信用情况。
(二)检查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情况。着重检查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评价工作安排
信用评价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申报阶段
1、项目申报(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
装饰装修企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合同归集系统选取正在实施的三个项目,填写《南通市建筑业企业(装饰类)综合考核受检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12月5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电子邮箱。
2、考评材料申报(2022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
(1)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评价中涉及的基本信息、表彰荣誉、纳税及市外工程奖励等情况由企业自行通过“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传信息,由市住建局市场处通过“系统”进行审核。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南通市建筑业企业(装饰类)综合考核企业信息申报表(附件2)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电子邮箱,逾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信用评价。
(3)各类表彰及荣誉佐证材料有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项目检查考评阶段(2022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装饰装修企业信用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企业申报工程项目情况,采取每个企业随机抽取一个项目进行考核。
(三)评价得分及公示公布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20日)
1、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装饰装修企业信息申报情况和项目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打分,形成2022年度评价结果。
2、各装饰装修企业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受疫情影响,企业无需将原件送至市住建局审核,市住建局将企业申报工程项目、表彰荣誉等相关信息及评价结果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内,所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信用评价得分,公示期无异议,即予公布。
联系人:朱敏君;联系电话:59000354;电子邮箱:695366227@qq.com。
附件:1.南通市建筑业企业(装饰类)综合考核受检项目申报表
2.南通市建筑业企业(装饰类)综合考核企业信息申报表
3.南通市建筑业企业(装饰类)综合考核项目管理检查表
4.南通市建筑业企业(装饰类)综合考核工程质量检查表
5.南通市建筑业企业(装饰类)综合考核安全文明检查表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