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南通市绿色建筑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7-01 15: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绿色建筑行业市场,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监管,夯实绿色建筑技术支撑力量,促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南通市绿色建筑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所学或从事专业包括城市规划、建筑、土木、结构、暖通、绿化、给排水、电气、建材、工程检测、运营维护等,具有丰富的绿色建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本科(含)以上学历,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

(四)省级(含)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绿色建筑领域专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佐证材料,可直接纳入我市绿色建筑专家库。

二、主要工作

(一)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市住建局的监督管理;

(二)及时了解掌握本专业的技术发展状况,提供绿色建筑政策技术咨询,协助制定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制度;

(三)参与我市绿色建筑项目的咨询、检查、评审等工作,提出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绿色建筑相关培训、宣传活动;

(五)市住建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住建局审核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人员应填写《南通市绿色建筑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近半年社保缴纳凭证(超过60周岁可不提供)等材料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对照原件开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择优推荐。副高以下职称的,每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副高职称的,每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副高以上职称,不限申报人数。各单位审核汇总后填报《南通市绿色建筑专家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于7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南通市住建局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2109室),电子稿发至94297115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公示。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南通市绿色建筑专家库,并颁发专家聘书,聘期3年。

附件:1.南通市绿色建筑专家申请表

      2.南通市绿色建筑专家推荐汇总表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日

(联系人:纪海东、仲飞,联系电话:59000340)

附件1.南通市绿色建筑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2.南通市绿色建筑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