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南通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11-16 15:30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住建安〔2022〕228号

各县(市)区住建(建工、建交、规建)局,市安监站: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通住建发〔2019〕163)和《关于推荐(第二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的通知》(通住建安〔2022〕208号)文件精神,经各地审核推荐,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把关,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布。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通住建发〔2019〕163)文件要求,请专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坚持原则,公正、客观地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二、作为专家一定要遵守“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三、专家组组长要对其论证的工程进行必要回访。

四、专家在评审、论证、咨询、技术服务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论证报告及初步论证意见、咨询、技术服务的电子档(特殊情况下可为纸质扫描件),及时报送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附件:(第二批)南通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家名单。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第二批)南通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专家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