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4-12 17:24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住建安〔2021〕70号

各县(市)区住建(建工、建交、规建)局,市安监站: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通安委办〔2021〕84号)精神,结合建筑施工实际,特制定《进一步深化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制定各自方案并执行。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

进一步深化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通安委办〔2021〕84号)精神,结合建筑施工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化红线意识、治本意识、责任意识为抓手,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努力营造企业主动、主管部门履职、社会共治的齐抓共管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意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力有序

1.强化红线意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企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积极对本地区企业和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督导督查,充分运用提醒、约谈、警示、通报和监管执法等方式方法,深入强化企业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走深走实。

2.强化治本意识。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督促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夯实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基础。要通过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体系,重点聚焦本地区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监管盲区等,切实发现和解决一批长期存在且影响城市安全发展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在治本上下大功夫,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3.强化责任意识。要牢牢把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总目标,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安全防控责任、基础管理责任和应急处置责任,推动实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由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

(二)聚焦重点,推动专项整治年度任务落地落实

1.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力量配备。企业要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总监;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根据项目规模大小配齐配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并指导企业通过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2.进一步推进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和项目部要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做好项目月度自评、季度检查,年度企业自评等,同时积极创建各级标准化星级工地,切实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自主创建、持续改进,有效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3.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完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订长期培训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督促企业分类分批开展覆盖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且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指导企业在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复工、转岗前安全培训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企业安全人才和重点岗位员工的技能提升培养。

4.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辨识办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5.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大工程管控制度、危险作业事项排查管理制度,督促企业通过组织专家、动员职工、委托第三方机构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不断完善“一患一档”。

6.进一步发挥安责险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督促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机制,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1.深化告知承诺机制。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机制,建立告知承诺年度周期制度,强化动态管理、长效管理。各地每年定期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工作,督促企业对告知承诺内容进行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保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全覆盖,告知承诺公示全覆盖。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开工前“安全责任告知、专题警示教育、安全公开承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19号)要求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并在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监督。

2.深化责任清单机制。各地区和单位要对照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和80项主体责任清单(见附件),制定细化责任清单,推动企业对标自查、照单履职,切实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到每个员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内驱力。

3.深化复查复核机制。进一步深化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隐患排查复查复核机制,严格执行三级复查复核长效机制,在项目自查自改自报公示基础上,按照“企业普查—县级复查—市级抽查”程序,每半年完成一轮三级复查复核,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持续强化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能力。

4.深化典型示范机制。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推陈出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区每季度要在本地区内选树若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先进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号报送典型示范企业经验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要认清深化意义。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深化落实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任务,细化企业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求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把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倒逼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自主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区要对深化落实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树立正反典型,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健全完善落实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附件: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清单(80项)

2.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对照检查清单(40项)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