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区2019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公示(一)
根据《南通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通政发〔2009〕96号)规定,吴伟等162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已初审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19日到3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南通市人民中路138号房产交易大厦10楼)。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
2019年3月19日
根据《南通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通政发〔2009〕96号)规定,吴伟等162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已初审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19日到3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南通市人民中路138号房产交易大厦10楼)。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