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2-08 10:44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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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承担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组织实施。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并贯彻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房地产开发、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规范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和行业标准并贯彻执行。负责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政策,组织推进市区危房解危。负责征收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房屋征收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设计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参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特色田园乡村、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

(七)承担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的责任。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指导全市涉外建设项目的管理。

(九)承担管理建筑业行业、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拟订全市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动态管理。促进全市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对外开拓市场、参与国际工程承包。负责建筑业行业统计和年度发展报告工作。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并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建筑业技术政策。参与全市较大等级以上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评审市级优质工程,审核推荐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

(十一)承担推进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的责任。制定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筑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和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十二)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抗震防灾等责任。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管理,组织全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参与地震现场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组织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职业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归口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政和园林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市市政和园林局做好配合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污水行业管理、行业管理平台建设及指导县乡污水处理工作,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市区污水处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备案,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涉建监测指标汇总上报,市本级市政工程招投标、合同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具体负责市区建筑工程(不含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市政和园林局具体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阶段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与市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划转后,原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经划转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监督管理权,加强源头控制、过程监管,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案件,市城市管理局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结果函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双方建立案件移送、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协调会商等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3.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管理,组织全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落实震情会商制度,组织编制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拟订市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和备案制度,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指导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参与地震现场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组织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承担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处、职业教育处、财务审计处、法规处、行政服务处(监管协调处)、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房屋征收管理处、物业管理处、城乡环境处、村镇建设处、设计处、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建材行业管理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建筑行业发展处、工程质量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管处、防震减灾管理处、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工会、共青团和人民武装组织。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南通市绿色建筑推广中心、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房产信息中心)、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直管公房管理中心)、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南通市数字测震台网分中心)和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2家,具体包括: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通市绿色建筑推广中心、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房产信息中心)、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直管公房管理中心)、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南通市数字测震台网分中心)和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破旧片区城市更新工作要求,坚持“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围绕“2+5+2”的试点改造项目,有序推进任港路新村片区、虹桥医院片区和龙虾王片区3个启动的改造项目,确保1个改造项目开工建设,继续研究其它片区改造项目的启动实施工作,适时启动新一批试点项目。

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高质量推进主城区48个老旧小区78个项目的改造整治,指导全市统筹推进96个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在老旧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点配建充电装置5000个,支持服务自愿互助的多层住宅居民加装电梯50台。

二、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落实“一城一策”工作方案要求,保持供需平衡、房价稳定、去化平稳。市区全面实行地价房价“双限”机制及最高备案指导均价政策,完善市县一体化管控体系。形成我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科学监控体系,实现全市范围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全国联网。做好政策储备和预案,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适时出台调控政策。

三、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科学调整主城区拆迁安置房布点规划,2021年市区新开工安置房项目不少于29个,竣工安置房项目14个。积极申报棚改建设计划,争取中央棚改补助资金、棚改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和省棚改引导资金,完成棚户区新开工2.7万套,基本建成不少于0.97万套。实施租赁补贴提标扩面,动态调整补贴标准,稳步扩大保障覆盖面。打造“智慧公积金”,研究公积金贷款集中审批,全面融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四、提档物业服务品质

开展主城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活动,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健全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做好小区基础数据调研,增强企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强指导监督,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筹建、选举工作,提供工作指导,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力度,持续深化“421”常态检查,重点检查小区环境维护和电梯、消防安全管理中物业企业履职情况,完善信用信息“红黑榜”制度,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管理考核。

五、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发展

实现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一万亿元,建筑业产值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力争全省前列;创鲁班奖、国优工程3-5项;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BIM技术集成应用,推动智慧建筑产业发展,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

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质效

全面推进分散农户污水治理“百村示范”工程,全市完成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10万户。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2021年底各县(市)区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全市新建配套污水管网不少于180公里。制定《南通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用导则》,构建闭环管理及推进体系,精心打造3-5个海绵示范项目。

七、推动建设美丽宜居城市

有力推动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建设,加快2个综合试点项目和5个专项试点项目建设,到2022年,建成一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样板项目,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积极构建有利于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制度体系,加强试点项目财政资金引导,加大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开展城市体检,推动城市发展由事后发现、检查和处理向事前监测、预警和防范转变;探索研究“自评估、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评价”三位一体的工作方式,建立城市、城区、街道和社区四级协同推进的体检模式;保障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群众参与度,广泛征求民意,充分了解地区发展和民生诉求,结合地区发展和公共利益,确定建设需求。

八、打造美丽田园乡村

完成“十四五”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建成15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在规划发展村中全域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成120个村,建成率达到70%以上。培育10个市级生态宜居先进村。有效保护12个既有传统村落;同时深度挖掘,做到应保必保。以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为重点,打造一批重点中心镇;启动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全面启动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其中24个列入省监测的集镇区完成整治。规范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健全农房及配套用地保障制度,加强村落空间特色塑造,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和居住功能品质;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和重点整治,建立健全农村危旧房改造长效机制。

九、强化住建领域质量安全行业管理

突出轨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防控重大风险;研究制定《南通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明确验收主体、细化实施方案、规范验收行为。加强房建工程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以信息化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市本级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强化两场联动,提高监管效率。强化新建成品住宅质量管理。深化开展房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常态化联合巡查;做好住宅用户开放日活动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探索建立具有公信力的市场化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机制,重点加强成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研究。提升消防审查验收效能。建设统一的消防审查、验收(备案抽查)数字化系统,实现申报“无纸化受理”。

第二部分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4589.1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835.32万元,增长6.07%。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4589.1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4589.1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89.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5.32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912.65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6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8.8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4589.1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4589.1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9.32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事务和其他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7.73万元,增长25.55%。主要原因是收支科目调整。

(2)城乡社区(类)支出4051.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5.98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收支科目调整。

(3)住房保障(类)支出10008.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91.61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年终结转结余资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入预算合计14589.1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4589.1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89.13万元,占1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0%。

QQ截图20210208104951.png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支出预算合计14589.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685.2万元,占73.24%;

项目支出3903.93万元,占26.7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

QQ截图20210208105016.png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89.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5.32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912.65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6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8.87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589.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35.32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912.65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6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8.87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支出391.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68万元,减少7.04%。主要原因是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因2018年搬入新馆和2020年疫情影响,水电费补差按实际发生数逐年减少。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137.41万元,上年预算是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41万元。主要原因是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收支科目调整。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支出248.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1万元,减少1.59%。主要原因是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压缩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支出124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41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职能工作量增加。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182.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77万元,减少14.33%。主要原因是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减少项目支出。

4.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1118.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35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是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经费、职能项目经费增加。

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26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南通市绿色建筑推广中心工资性津贴政策性调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0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21万元,增长14.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352.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5.92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634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4.48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职能项目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068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61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66.85万元、津贴补贴3046.42万元、奖金146.14万元、绩效工资516.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1.7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4.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9.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35万元、住房公积金130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9.51万元、离休费343.33万元、退休费830.42万元、生活补助4.8万元、奖励金0.2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82万元。

(二)公用经费107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9.84万元、印刷费13.1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3万元、水费5.05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33.5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68.08万元、维修(护)费26.22万元、租赁费3.5万元、会议费22.97万元、培训费39.87万元、公务接待费14.89万元、劳务费6.6万元、委托业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103.03万元、福利费146.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4.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589.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5.32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912.65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6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8.87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068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61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66.85万元、津贴补贴3046.42万元、奖金146.14万元、绩效工资516.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1.7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4.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9.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35万元、住房公积金130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9.51万元、离休费343.33万元、退休费830.42万元、生活补助4.8万元、奖励金0.2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82万元。

(二)公用经费107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9.84万元、印刷费13.1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3万元、水费5.05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33.5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68.08万元、维修(护)费26.22万元、租赁费3.5万元、会议费22.97万元、培训费39.87万元、公务接待费14.89万元、劳务费6.6万元、委托业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103.03万元、福利费146.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4.75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9.95%;公务接待费支出17.5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0.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7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7.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9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8.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1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6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4.19万元,减少22.4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调整。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659.93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87.93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472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业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23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4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2847.4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72.9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预算公开报告—局系统汇总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