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15:25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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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承担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组织实施。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并贯彻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房地产开发、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地产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规范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和行业标准并贯彻执行。负责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政策,组织推进市区危房解危。负责征收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房屋征收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设计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参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特色田园乡村、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

(七)承担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的责任。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制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指导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指导全市涉外建设项目的管理。

(九)承担管理建筑业行业、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拟订全市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动态管理。促进全市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对外开拓市场、参与国际工程承包。负责建筑业行业统计和年度发展报告工作。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并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建筑业技术政策。参与全市较大等级以上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评审市级优质工程,审核推荐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

(十一)承担推进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的责任。制定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筑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和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十二)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抗震防灾等责任。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管理,组织全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参与地震现场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组织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职业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归口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政和园林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市市政和园林局做好配合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污水行业管理、行业管理平台建设及指导县乡污水处理工作,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市区污水处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备案,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涉建监测指标汇总上报,市本级市政工程招投标、合同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具体负责市区建筑工程(不含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市政和园林局具体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阶段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与市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划转后,原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经划转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监督管理权,加强源头控制、过程监管,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案件,市城市管理局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结果函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双方建立案件移送、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协调会商等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3.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管理,组织全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落实震情会商制度,组织编制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拟订市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和备案制度,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指导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参与地震现场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组织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承担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处、职业教育处、财务审计处、法规处、行政服务处(监管协调处)、住房保障与住房改革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房屋征收管理处、物业管理处、城乡环境处、村镇建设处、设计处、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建材行业管理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建筑行业发展处、工程质量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管处、防震减灾管理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工会、共青团和人民武装组织。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通市绿色建筑推广中心、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房产信息中心)、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直管公房管理中心)、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南通市数字测震台网分中心)、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和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2家,具体包括: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通市绿色建筑推广中心、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房产信息中心)、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直管公房管理中心)、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南通市数字测震台网分中心)和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

高水平建设应急备用隔离病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快速响应,攻坚克难,15天完成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的应急备用隔离病房,获国务院督导组高度评价。高效落实住建领域疫情防控任务,组织1500多家物业企业开展物业小区精准防控,指导建筑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引导住建行业企业及时有序复工,1个月内市区所有工地全部复工复产,有效降低疫情影响。

(二)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多举措,先后出台地价房价双控、人才优先购房、首次购房居民优先、同盘同价、价格倒挂楼盘限制转让等政策,研究编制“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和城市房地产发展规划,建立房地产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市县一体化管控,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加强成品住宅质量管控,出台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质量分户验收、混凝土结构质量管理办法,全省率先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并承办省推进会,住宅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全年竣工5个项目,4488套;新开工11个项目,11185套;建立实施安置房定价动态调整机制。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2020年,省级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74万套、基本建成5000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790户,截至目前,全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19万套、基本建成1.03万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977户。全市实现公积金归集170亿元(预测,下同),增长21.08%;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0亿元,增长3.89%。

(四)高标准推进城市更新

创新实施破旧片区城市更新,城市更新指挥部“1+2+4”改造全面落实,任港路新村进入实质性搬迁阶段,首创“城市驿站”过渡模式。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全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市22个、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市区10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力推动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市区首台加装电梯春节前交付使用,目前市区已加装运行3台,10台获批规划许可。

(五)深入推动城镇污水治理

创新分散农户污水治理新模式,在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1.0版本的基础上,成功研发2.0版,市委主要领导实地视察指导,全市推进分散治污5200户。扎实推进城镇污水治理攻坚,全年完成1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完成;新增污水管网230公里;完成270个村庄小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市级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监管平台,将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纳入平台,实现远程可视化实时监管。

(六)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积极推动我市物业立法,《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5月15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并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探索主城区拆迁安置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治理模式创新,指导崇川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办法。

(七)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发展

加速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我市建筑业总产值9740亿元,增幅7.5%,继续保持全国地级市第一;获鲁班奖6项,累获116项,全国地级市第一;新增建筑业企业入库数213家,全省第二;现有特级企业24家,一级企业334家,高资质企业数全国地级市第一。9月,我市被住建部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全市域审批系统全部上线运行;加快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100%,绿色建筑竣工面积1125万平方米,建筑节能超过12万吨标准煤。

(八)着力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和美丽田园乡村

我市被确定为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省综合试点城市,1个试点项目工作成效被省厅工作简报选用推荐。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编制农房设计导则和农房设计图集;做好特色创建工作,建成特色田园乡村省级6个、市级13个,新增省命名传统村落5个;完成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24个;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完成新改建农村公厕540座,其中新建411座,改造129座。

(九)质量安全行业管理有力

出台《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出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差别化监管。基坑开挖实现“零抢险”、盾构始发接收总体顺利、管片拼装质量逐步提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双百日行动”,创新实施“安全责任告知、专题警示教育、安全公开承诺”工作机制、部门行业指导加属地网格监管的全覆盖监管机制,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7%、50%。共受理消防审查验收532件,受理与办结量处于全省第一;出台市区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消防联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解决既有建筑改变使用性质消防手续的办理问题;对轨道交通、南通大剧院等市重大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

第二部分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PDF文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4207.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138.62万元,增长50.65%。其中:

(一)收入总计24207.16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37.35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21.12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增加职能项目支出、调整提租补贴、人员变动等。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03.64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7703.64万元。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建设南通六院隔离病房。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 事业收入4.08万元,为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开展公租房简装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4.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租房简装费用。

6. 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 其他收入236.28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取得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236.28万元。主要原因是发放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

9.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为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0. 年初结转和结余125.81万元,主要为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余结转。

(二)支出总计24207.1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6.05万元,主要用于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8.52万元,下降15.26%。主要原因是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设备购置及水电费支出较2019年有所压减。

2.城乡社区(类)支出4525.4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专项规划修编等。与上年相比减少671.9万元,下降12.93%。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功能分类调整。

3.住房保障(类)支出11478.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补贴,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48.04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功能分类调整。

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支出764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南通六院隔离病房。与上年相比增加7641万元。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建设南通六院隔离病房。

5.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年末结转和结余125.81万元,主要为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以前年度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余结转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收入合计2408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40.98万元,占9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事业收入4.08万元,占0.02%;经营收入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236.28万元,占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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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支出合计2408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4.31万元,占50.8%;项目支出11847.04万元,占49.2%;经营支出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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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3966.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98.26万元,增长49.15%。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建设南通六院隔离病房。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3840.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754.01万元,支出决算为2384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3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年初预算为421.59万元,支出决算为43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人员工资性福利支出政策性调整。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5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8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185.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职能项目工作量增加。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80.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节省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4.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939.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追加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编制专项规划,为年中追加指标。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7.46万元,支出决算为35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通市绿色建筑推广中心追加人员经费,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支出省专项资金,为年中追加指标。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支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为年中追加指标。

2.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为年中追加指标。

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45.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人员调整。

4.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27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调整提租补贴、人员调整等。

5.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支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为年中追加指标。

6.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99.93万元,支出决算为741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数据含年中追加指标的专项资金,下属单位追加基本支出预算等。

(四)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

1.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建设南通六院隔离病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34.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20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51.45万元、津贴补贴2616.3万元、奖金1049.01万元、绩效工资1296.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6.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5.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75万元、住房公积金1285.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6.79万元、离休费332.19万元、退休费786.71万元、抚恤金68.93万元、生活补助19.19万元、奖励金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3万元。

(二)公用经费102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1.54万元、印刷费11.56万元、咨询费1.4万元、水费3.45万元、电费20.26万元、邮电费27.46万元、物业管理费1.73万元、差旅费36.35万元、维修(护)费30.13万元、租赁费4.3万元、会议费12.28万元、培训费23.47万元、公务接待费5.32万元、专用材料费0.26万元、劳务费6.69万元、委托业务费2.53万元、工会经费103.64万元、福利费138.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9.1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37.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4.63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基本支出增加,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新调入人员一名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34.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20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51.45万元、津贴补贴2616.3万元、奖金1049.01万元、绩效工资1296.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6.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5.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75万元、住房公积金1285.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6.79万元、离休费332.19万元、退休费786.71万元、抚恤金68.93万元、生活补助19.19万元、奖励金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3万元。

(二)公用经费102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1.54万元、印刷费11.56万元、咨询费1.4万元、水费3.45万元、电费20.26万元、邮电费27.46万元、物业管理费1.73万元、差旅费36.35万元、维修(护)费30.13万元、租赁费4.3万元、会议费12.28万元、培训费23.47万元、公务接待费5.32万元、专用材料费0.26万元、劳务费6.69万元、委托业务费2.53万元、工会经费103.64万元、福利费138.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9.16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1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4.18%;公务接待费支出6.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11.6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1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5.12万元,完成预算的44.23%,比上年决算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为压减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保养、交通油费及保险等相关费用。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8辆。

3.公务接待费6.6万元,完成预算的26.93%,比上年决算减少1.37万元,主要原因为压减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6万元,接待57批次,54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及省内兄弟单位调研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4.89万元,完成预算的31.11%,比上年决算减少5.58万元,主要原因为压减会议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减会议费。2020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45个,参加会议6053人次。主要为召开行业管理、工作布置及政策宣贯。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90.76万元,完成预算的67.27%,比上年决算减少23.77万元,主要原因为压减培训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压减培训费。2020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7个,组织培训3288人次。主要为培训城乡建设、继续教育培训、新技术新标准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41万元,本年收入决算7703.6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7703.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4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62.64万元,主要是用于抗震防灾规划2018—2035、南通安置房专项规划修编、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

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支出决算7641万元,主要是用于建设南通六院隔离病房。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万元,比上年增加47.81万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是: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4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程质量督查用车、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业务用车、绿色建筑推广中心检查用业务用车、安全生产监督站管理业务用车、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用车、城市建设档案馆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