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9-30 14:37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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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承担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职工购房补贴、廉租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及公共租屋的申请住房状况审核、复核、保障房实物分配活动组织;保障类房屋日常管理、维修与租金征收;住房保障相关数据归集与统计分析;住房保障社会化联络、动态入户巡查调访;申办直管公房的权属登记、产籍归档、直管公房转让、变更的初审和报批;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与安全;直管经营性房产运作;组织实施保障性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等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财务科、资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工程科、经营开发科和政策法规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单位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住房保障完成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835户,超省下达南通市本级发放700户目标19%。直管公房全年收取租金1051万元,超计划900万元17%。工程修缮服务及时率达98%,群众满意率达95%。

二是审计未整改项目强势推进。直管公房审计未整改问题涉及多个原房管局改制遗留问题,一直未明确推进方案,已阻碍到中心现行管理。7月在局党组的坚强支持下,对涉及历史租金票据管理不规范、陈欠租金等11个问题提出明确处置建议。中心将11个问题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

三是配合市重点工程攻坚突破。市征收改造工程中,中心负责认定公房使用权人、公房界址及公房政策性解答、协调处置公房使用权纠纷矛盾处置等工作。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心配合完成任港路73处、计2038平方米公房搬迁工作;姚港路42号8处、计437平方米公房搬迁工作正在推进中。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中心配合完成第二批首次78处公房腾迁签约工作,第二批第二次140处公房腾迁签约工作在推进中。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务实。2020年,中心始终以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不断夯实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党风政风建设的阵地基础,务实地推动了全年党建工作,有效地推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通过系列化的宣传、教育与引导,有益提升了依法行政的执行效能,全年未发生责任性投诉和安全管理事件。

2021年,我们将继续围绕省、市全年工作计划,更加注重系统推进、整体推进、协同推进,努力实现住房保障事业取得突破、争取实现全年任务完成情况超2020年水平。

一是聚焦基础抓推进。信息系统不畅通一直是中心基础工作的短板,中心近些年来一直在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2020年经局支持,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已列入局智慧住建大平台建设序列,2021年经前期招标确认开发公司后,我中心将集中业务股干开展信息系统调研开发工作,预计2020年下半年投入使用,解决中心长期基础工作建设的短板。

二是聚焦质量抓管理。住房保障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在优化工作流程、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方面下真功,简政便民,切实为群众做实事、谋实利。做好工程修缮承诺服务质量,紧抓外包工程维修考核,确保既有直管公房安全第一,保证群众满意率,做好特殊天气预案处置。

三是聚焦效能抓考核。健全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理顺加强考核激励,2021年中心计划全年清理业务工作流程,规范考核办法提高工作效能。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在确保租金征收的前提下,加强外包征租考核,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部分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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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424.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74万元,增长5.54%。其中:

(一)收入总计1424.4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5.35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5.6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调入人员一名。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 事业收入4.08万元,为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开展公租房简装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4.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租房简装费用。

6. 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 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9.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为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0. 年初结转和结余44.97万元,主要为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部门运行经费及项目资金结余。

(二)支出总计1424.4万元。包括:

  1.住房保障(类)支出1379.4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行、完成住房保障发展发生的项目支出和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9.77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调入人员一名。

2.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44.97万元,主要为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部门运行经费及项目资金结余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37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5.35万元,占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事业收入4.08万元,占0.3%;经营收入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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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37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43万元,占69.26%;项目支出424万元,占30.74%;经营支出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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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20.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69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调入人员一名。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37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9.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7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9%。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半年调入职工一名。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4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半年调入职工一名。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4.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度绩效奖励。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5.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9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32万元、津贴补贴128.2万元、绩效工资299.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5万元、住房公积金119.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01万元、退休费39.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

(二)公用经费61.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9万元、咨询费1.4万元、电费3.4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维修(护)费4.29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10.42万元、福利费1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5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5.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6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调入人员一名。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5.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9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2.32万元、津贴补贴128.2万元、绩效工资299.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5万元、住房公积金119.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01万元、退休费39.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

(二)公用经费61.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9万元、咨询费1.4万元、电费3.4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维修(护)费4.29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10.42万元、福利费1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5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4.48%;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63.33%,比上年决算增加1.33万元,主要原因为安置房指挥部使用公务车县区检查工作;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维护本部门公务用车维护保养、交通油费及保险等相关费用。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比上年决算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为省厅调研接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万元,接待1批次,9人次,主要为接待省住建厅调研;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会议费;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0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02万元,完成预算的0.43%,比上年决算减少3.61万元,主要原因为因疫情原因,2020年度取消了部分培训项目;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20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2人次。主要为培训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继续教育。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共5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79.39万元;本单位(□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0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