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8-31 15:51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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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心主要业务范围有: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房屋损坏原因的鉴定;房屋装饰装修拆改结构的安全鉴定;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结构安全鉴定;火灾对房屋影响鉴定;施工对相邻房屋的影响鉴定;房屋增层、改造的安全鉴定;民用房屋翻改建的鉴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大修房屋的鉴定;县(市)区涉及500 m2以上公共场所房屋和单体在3000m2以上的其它房屋的安全鉴定;房屋解危及加固技术的咨询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鉴定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南通天平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所。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计1家,具体即为本级部门。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工作

中心始终把本单位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坚持“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工作,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做到守土有责,对党负责。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学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要求。根据局系统安排,认真开展了“5.10思廉日”、“算好廉政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并结合实际工作找问题、找差距,切实使学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综合工作

中心定期召开月度办公会议,认真布置和总结月度工作,开展相关学习和总结,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综合科认真工作、严格履职,较好的发挥了枢纽和桥梁作用,单位人事、财务、档案、会议安排、对外交流、协作、固定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平稳、高效完成。2019年,中心圆满完成南通天平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所的注销清算工作。同时,中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协助省房协在南通成功举办全省鉴定检测专题研讨会、全省鉴定检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省鉴定报告质量竞赛等大型活动,受到省房协和省内同行的高度肯定和赞扬。

(三)鉴定业务工作

2019年截止目前,共完成各类房屋安全鉴定项目161项,其中:常规鉴定项目35项、城管商请技术认定项目86项、交办信访件技术核查项目29项、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项目11项,鉴定(认定)报告合格率100%,未出现一份错鉴案例。此外,中心还分成多个组,多批次协助局系统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轨道交通建设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南通地区老旧房屋排查的督查指导等工作。上述工作的完成为政府部门重大事项决策、疑难复杂问题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处置、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及综合执法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台网职能工作

台网中心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履职,认真开展日常工作。中心做好了全市地震监测台网仪器设备的技术维护和维修工作;开展了地震活动和地震监测的日常工作,实施了地球物理数据分析、地震预测研究、会商等工作;同时,中心还负责地震烈度与预警信息的转发和服务,开展减灾技术检测、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一年来,台网中心工作保持平稳运行。

(五)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警钟长鸣,预防为主”,坚守安全工作红线、底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兼职安全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日常办公运行和鉴定外出作业“安全交底”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逢会必讲,贯穿于日常工作开展的方方面面,全年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

第二部分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数据.pdf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72.0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4.6万元,减少 1.58%。主要原因是划拨南通市城管局5人导致经费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286.0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6.04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 4.6万元,减少 1.58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去年决算一致。

3.事业收入0万元,与去年决算一致。

4.经营收入0万元,与去年决算一致。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去年决算一致。

6.其他收入0万元,与去年决算一致。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去年决算一致。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去年决算一致。

(二)支出总计 286.04万元。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28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万元,减少1.58%。主要原因是划拨南通市城管局5人导致经费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与去年决算一致。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去年决算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0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8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1.45万元,占 94.90 %;项目支出 14.60 万元,占 5.1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286.0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4.6万元,减少1.58%

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8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4.6万元,减少 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54万元,支出决算为 286.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3%。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奖金、应休未休假补贴的发放;公积金、住房补贴缴纳基数的统计口径调整及缴纳比例的上调。其中:

(一) 住房保障(类)

1.年初预算为194.54万元,支出决算为28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3%。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奖金、应休未休假补贴的发放;公积金、住房补贴缴纳基数的统计口径调整及缴纳比例的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51万元、津贴补贴61.09万元、奖金47.9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1.65万元、绩效工资36.04万元、退休费3.27万元、住房公积金26.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6万元。

(二)公用经费19.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邮电费0.59万元、差旅费5.9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1.11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福利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万元,减少1.58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中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54 万元,支出决算为286.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3 %。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奖金、应休未休假补贴的发放;公积金、住房补贴缴纳基数的统计口径调整及缴纳比例的上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5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51万元、津贴补贴61.09万元、奖金47.9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1.65万元、绩效工资36.04万元、退休费3.27万元、住房公积金26.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6万元。

(二)公用经费 19.9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邮电费0.59万元、差旅费5.9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1.11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福利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6.57%;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3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60.37%,比上年决算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中心的业务工作,本单位现有车辆仅一台,而且车子逐年老龄化,为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定期保养、维修所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完成预算的7.50%,比上年决算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为档案整理人员午餐费有些许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接待12批次,30人次,主要为档案公司人员午餐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9%,比上年决算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涉及主要领导人调整,台网测震中心整体划入,会议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尽可能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整合办公会议的频率。2019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个,参加会议40人次。主要为召开单位办公会议、行业管理及单位重大事项讨论研究。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81.1%,比上年决算减少1.2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内容有所减少。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5个,组织培训15人次。主要为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鉴定新技术、新标准的宣贯学习培训;鉴定疑难复杂问题的技术研讨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