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02-02 16:17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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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拟订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组织拟订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公有住房出售、房改房上市交易、职工购房补贴等房改工作。负责市区住房基金管理工作。

4、负责市区拆迁安置房(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廉租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5、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组织拟订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市场监督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品房销售、房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实施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

6、负责市区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房屋安全管理、修缮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白蚁防治管理及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

7、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本行业各类信息的汇集、发布和交流,组织推广应用新科技。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15个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处、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住房保障处(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政策性住房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管理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房产管理处、物业管理处、房屋安全管理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工会、武装部、监察室、团工委。本部门下属5个事业单位包括: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南通市房产监察支队)。

2.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南通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南通市房产监察支队)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0家,具体包括:无。

三、2019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委赋予南通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的新定位,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抢抓战略机遇,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发展动能,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效能,为南通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打造“面向长江、鸟语花香“的滨江之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高质量推动住房市场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协调推进住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编制住房发展规划。

二是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

三是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建立从商品房用地供应到规划、建设、销售许可、验收交付等全过程的实施数据监测系统,关联人口、经济等相关数据指标,提高房地产市场精准分析能力。

四是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继续全面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提前防范与及时化解楼盘出现的资金链断裂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高效能推动民生改善。积极践行民生为本的理念,在棚改安置、城中村改造、老小区整治和房屋安全等方面做出实效。

一是切实抓好棚改新开工项目建设,早谋划、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抓好棚改(城中村改造)工作质量和配套设施建设,让群众真正住得放心、住得舒心。

二是以推进示范住区“创建与“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

三是推进城镇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四是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五是进一步推进依法征收、阳光操作。

(三)高品质推动服务提升。以完善体制机制促物业服务长效管理,加大优质物业服务供给。

一是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二是提升行业监管水平。规范监管流程,继续强化“421”常态检查,进一步深化融合党建,扩大行业党建覆盖率。

三是积极推进“智慧物管”建设。构建大数据应用智慧物管服务平台,集物业服务报修、投诉、跟踪、监督为一体,支持多部门、多角色共享数据、协同办公、处理事务,实现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有机融合,满足业主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538.0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60.24万元,减少9.44 %。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财政未作为“预下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以及项目压减。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538.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538.0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3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24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财政未作为“预下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以及项目压减。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538.08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住房保障支出1538.0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0.24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财政未作为“预下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以及项目压减。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94.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4.46万元,减少10.04 %。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财政未作为“预下经费”列入部门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4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78万元,减少6.09 %。主要原因是项目压减。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538.0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8.08万元,占 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538.0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294.91 万元,占 84.19 %;

项目支出 243.17 万元,占 15.81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8.0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0.24万元,减少9.44%。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财政未作为“预下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以及项目压减。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538.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0.24万元,减少9.44%。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财政未作为“预下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以及项目压减。

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4.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3万元,增长0.99 %,与上年基本持平。

2. 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37.2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0.09%,与上年基本持平。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项)支出1316.08万元,减少160.95万元,减少10.9%。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财政未作为“预下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以及项目压减。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94.9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7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3.02 万元、津贴补贴412.35万元、奖金46.0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1.01万元、住房公积金84.79万元、离休费47.69万元、退休费52.55万元、生活补助3.06万元、奖励金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

(二)公用经费22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6.5万元、差旅费68.7万元、维修(护)费0.96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1.44万元、公务接待费4.68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3.04万元、工会经费15.18万元、福利费23.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3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24万元,减少9.44%。主要原因是综合绩效考核奖、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财政未作为“预下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以及项目压减。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94.9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7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3.02 万元、津贴补贴412.35万元、奖金46.0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1.01万元、住房公积金84.79万元、离休费47.69万元、退休费52.55万元、生活补助3.06万元、奖励金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

(二)公用经费22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6.5万元、差旅费68.7万元、维修(护)费0.96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1.44万元、公务接待费4.68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3.04万元、工会经费15.18万元、福利费23.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23.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12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定额调整。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4.6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68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68万元,比上年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2019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减少7.1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2019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54.23万元,比上年减少25.3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8.43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8.43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9年绩效项目、目标待财政审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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