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3-24 14:21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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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安全鉴定、地震监测方面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

(二)负责市区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鉴定。

(三)负责全市社会化既有房屋鉴定检测业务指导工作。

(四)提供市区房屋解危及加固技术的公益性咨询服务。

(五)为市区公共安全、行政执法涉及既有房屋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六)负责市地震监测台网硬件、软件与支撑平台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负责全市台网(站)、流动观测资料分析处理、上报、归档、入库工作,落实震情会商制度,组织编制地震趋势研究报告。

(七)协助做好震情短临跟踪工作;协助地震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八)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鉴定科、指导科和测震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2年,中心将紧扣市局年度工作纲要,切准中心工作实际,深化推进党建引领,做优做强安鉴主业,务实开展行业指导,精细抓实数字测震,实现房鉴(测震)工作新提升。

(一)重点工作:

1、党建引领。一是持续务实党建。以房鉴中心为依托,持续发挥党小组平台保障作用,确保各项“规定动作”保质完成;以房鉴业务为载体,积极筹划特色党建“自选动作”,丰富党小组活动内涵。二是提升融合党建。强化党小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引领党员做政务、业务工作指令的严格执行者,政务、业务行为的模范示范者。三是深化示范党建。进一步细化完善“党员示范岗”创建标准,建强“党员示范岗”创建载体,落实“党员示范岗”常态机制,在日常政务、主体业务中充分激发党建引领的“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效能。

2、涉鉴业务。全面深度参与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相关技术保障和鉴定组织工作,按需为各地各行业提供技术指导;结合涉鉴工作开展,消患与管理并举,尝试实施房屋结构和使用基础信息的还原、固定、补充、完善,为后续长效规范化管理提供原始数据支撑。进一步提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保障工作质效,重在建立健全农房安全技术支撑常态长效机制。

同时,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市局职能框架内,不断完善既有房屋安全使用涉鉴响应、配合、支持和闭环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市区公共安全、行政执法涉及既有房屋安全技术支持职责。

3、行业指导。持续开展行业指导实践和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理论研究,探索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与安全鉴定技术保障的有机融合,据需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立法特别是涉鉴版块条款制定进行原始数据、技术支持和政策依据等方面的储备。

4、数字测震。继续强化规定动作和常规业务清单管理,扎实做好数字测震网络与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落实年度震情会商制度,开展年度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总结11.17盐城5.0级地震应对,不断完善应急体系,提高实战能力。

(二)具体举措:

1、充实基础,确保常态工作持续向好。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各类鉴定服务工作。以城市危险房屋鉴定为底线,全力推进各类相关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开展,保质保量限期完成。全面主导城市危险房屋鉴定工作,保证居有所安。深化涉新房屋安全鉴定应对方式研究,按需开展各类鉴定保障。理顺公共安全、行政执法涉鉴处置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持续房屋改变使用功能涉鉴实践,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控增量”敬言献策。注重民生,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房屋安全可控、民生事项落实、营商环境优良。

二是及时总结农房排查行业指导实践。不断深入推进农房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房执业评价体制机制,及时总结该领域涉鉴机构行业指导实践得失,为全面推进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指导工作提供借鉴。

三是扎实稳固推进各项数字测震业务。认真做好地震行业常态化工作,确保台网平稳运行。配合做好系统管理员和灾情速报员日常管理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应急技术系统的应用能力。加强与县(市、区)一体化联动研究,提升基层地震灾情速报水平,推动县(市、区)地震应急覆盖面。运用成熟应急平台技术,强化地震应急预案网上桌面演练,促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同时,着力抓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落实,协助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运行,配合做好地震灾害救援及志愿队伍组建工作,扎实做好12322应急平台使用维护及短信速报平台运行升级工作。

立足鉴定、指导、测震主业,以社会需要为导向、以人民需求为根本,拓宽视野,贴近社会,不断拓展业务。

2、立足创新,实现业务工作转型升级。

一是立足观念转变。应统一思路、端正定位,守住底线。突出鉴定保障功能、技术属性和服务本质,积极投身城市更新改造、轨道施工对周边房屋影响、城市(包括行业性)危房排查整治、城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等涉及房屋安全鉴定领域,为民生福祉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鉴定贡献。

二是注重举措创新。探索建立鉴定业务(特别是“消防前置”鉴定认定)“主任(主治)会办”工作机制及“一案一策”技术保障机制,不断提升鉴定工作质量和鉴定技术保障水平;通过建立“事前初诊、事中跟踪、事后速办”快速高效鉴定(评定)工作流程,压缩鉴定时间,提高服务效率;通过有预见性地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监测和处置演练,建立完善施工对房屋安全应急处置体系。

三是促进制度保障。针对各领域、各行业既有建筑涉鉴工作现状,探索谋求以制度促市场改善,为房屋结构和使用安全涉鉴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出力;面对城管商请新格局,立足单位职能、切合市局工作、理顺外部应对、规范处置规程,确保正确履职和民生事项处置兼顾并举;深度实施对房屋安全管理与鉴定技术保障有机融合的实践,助力地方性立法。

业务拓展、全面履职需要创新机制、完善体制。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升级。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单位预算表

详情见PDF文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29.5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9.45万元,减少7.81%。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29.5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29.5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45万元,减少7.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名,人员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229.5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29.57万元。

(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9.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经费使用。与上年相比减少19.45万元,减少7.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名,人员经费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229.57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29.5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57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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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229.5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8.37万元,占90.77%;

项目支出21.2万元,占9.2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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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9.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45万元,减少7.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名,人员经费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45万元,减少7.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名,人员经费减少。

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4.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5万元,减少13.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名,人员经费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5万元,减少6.6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名,人员经费减少。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163.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85万元,减少6.7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名,人员经费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8.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9.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45万元,减少7.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名,人员经费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8.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3.89%;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合理开支。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合理开支。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8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合理开支。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229.57万元;本单位共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21.2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pdf

一、2022年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二、2022年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