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3-24 15:10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申办直管公房的权属登记;直管公房产籍档案,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直管公房维修管理。负责优惠出售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转让、变更的初审和报批工作;改制单位剥离房产的接收和管理工作;直管公房住户中的廉租房租金补贴工作;利用重置资金做好公房开发工作。组织实施保障性商品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屋的租赁管理;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廉租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及公共租屋的申请初审受理;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认定;低收入家庭等住房保障对象的调查审核、复查动态管理、日常维修、租金征收等管理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财务科、资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工程科、经营开发科和政策法规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着眼高质量发展,服务市重大项目建设。2022年,中心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推进并参与全市保障房和生活污水治理建设。

(二)多措并举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推动建立健全“货币+实物”覆盖重点产业、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的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并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落地,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三)坚持服务大局----确保各项职能目标完成。在全市多地段开展腾迁和改造的大氛围下,一大批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资产被无偿征收,造成租金征收工作难度加大。2022年中心将进一步卡好时间节点,提早收取,争取完成年度租金1100万征收目标。

(四)秉持“人民至上”的理念---确保房屋安全使用。在确保做好既有直管公房安全第一的前提下,继续做好工程修缮承诺服务,确保群众安心安居,做好特殊天气预案处置。

(五)聚焦平台抓提升---全力推动南通市住房保障和直管公房两个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与局智慧住建平台的无缝对接,从而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单位预算表

详情见PDF文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31.2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4.74万元,减少1.97%。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231.2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231.2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1.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74万元,减少1.97%。主要原因是一名职工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度预算有所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231.2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231.24万元。

(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31.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及直管公房管理各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4.74万元,减少1.97%。主要原因是一名职工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1,231.24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231.2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1.24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1.png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1,231.2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18.19万元,占66.45%;

项目支出413.05万元,占33.5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png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1.2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74万元,减少1.97%。主要原因是一名职工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3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74万元,减少1.97%。主要原因是一名职工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4.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4万元,减少2.46%。主要原因是一名职工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60.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1万元,减少3.33%。主要原因是一名职工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3.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946.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9万元,减少1.67%。主要原因是一名职工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18.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31.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74万元,减少1.97%。主要原因是一名职工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18.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次数及培训规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9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1,231.24万元;本单位共1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413.05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1).pdf

一、2022年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二、2022年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