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2-18 17:09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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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服务

2. 房屋及其设备维护管理

3. 承担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业务工作

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核算和使用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办公室)、(财务室),维修管理科、维修资金管理科、质量管理科。单位编制25人,在职24人。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0家,具体包括:无。

三、2020年中心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总体思路是:按照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课题导向、系统导向,不断开拓创新,科学精准发力,细化深化落实,着力实现监管质效、创新破题能力、信息化建设水平三大提升,推动房改房服务和物业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问题为导向,提升监管质效

坚持问题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社会热点、难点,把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作为突破口,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进一步健全机制、改进方法、转变作风,打造单位发展新动能。一是持续开展“421”常态检查。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模式,重点突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常态检查和非机动车停放专项督查项目,进一步优化方案,强化检查结果运用,督促物业企业立查立改、注重整改实效。二是持续深化融合党建。按照融合党建要求,做好市区物管行业党建指导工作,进一步扩大行业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继续推动企业支部在物业管理区域建立“临时党组织”,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指导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物业小区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融合联动,推动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联席会议议事平台,协同协调解决物业矛盾。打造“红色物业+”特色服务品牌,积极探索创新新旧住宅小区、保障房小区、安置房小区以及失管小区物业服务新模式。创新考评机制,将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情况与物业招投标、信用管理、行业评先评优挂钩。注重优秀党建示范点成效巩固和新建典型培育,搭建企业之间、党务人员之间交流互动平台,分批次开展行业党务人员培训。三是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水平。深化市、区两级监管机制,根据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权责范围和服务范畴。加强大额资金使用、应急维修事项事前监督,落实维修资金使用抽查机制,督促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件时限。开展县、市区维修资金管理现状调研,推进全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统筹监管。以《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研究草拟《南通市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保障住宅物业正常维修和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四是做好房改房售后报修接待服务。坚持服务民生,扎实办好民生实事,继续做好房改房售后维修报修接待工作,规范处置12345市政府热线、领导信箱等信访事项,及时高效回应群众诉求。严把工程维修质量、安全关,构建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管控、事后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的闭环体系,稳步实施房改房维修工程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市区老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五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采用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官网、微讲坛、宣传进社区等形式,围绕维修资金性质、交存方式、使用范围、查询途径、资金申请流程等方面,推进维修资金政策宣传进社区。同时,围绕《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做好对县、市区维修资金管理和物业保修金相关制度的宣传解读。六是加强单位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内部管理基础,健全内部培训机制,提升人员综合素质,促进单位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积极推进单位主要职能调整及性质变更,助力监管水平提升。

(二)以课题为导向,提升创新破题能力

中心成立专项调研小组负责推进,以解决现实问题、维护多方利益为目标,确定调研课题,紧密结合群众诉求、服务对象反馈和现场走访记录,形成高质量课题研究成果,切实将成果提炼成有效工作举措。一是开展市区小区物业费与服务标准情况课题研究。摸底调查市区物业费收缴情况和物业现状,深挖物业费与服务标准不对等的问题根源和解决对策,通过对业主加强物业管理知识宣传,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缴费意识,探索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一方面考虑在局职能范围内对其约束;另一方面,鼓励物业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推进物业费收缴与个人征信相挂钩的信用诚信体系建设。二是开展维修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课题研究。推进维修工程施工企业诚信建设管理,完善优化施工队伍诚信档案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突出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将企业信用情况与招投标评分相挂钩,促进优胜劣汰。三是开展房改房“维修难”课题研究。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为契机,全面梳理市区已列入老旧小区整治范围的房改房现状,积极探索研究房改房维修资金统筹使用新途径,提出符合本市区实情的房改房维修资金使用办法,努力化解房改房维修资金不足难题。四是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课题研究。赴外地开展调研学习,结合当前数字经济时代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趋势,针对维修资金未归集到位、维修资金管理事权下放后监管等问题展开研究,探索维修资金管理新举措,深化监管职能,促进市区维修资金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以系统为导向,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积极打造科技化智能化管理,加快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进程。一是建设智慧物业平台。继续做好智慧物业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借助互联网媒介,推进物业招投标、企业备案、合同备案、投诉报修、承接查验、日常检查、行业党建等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学习借鉴其他城市智慧物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本市建设方案。协助构建市区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平台,不断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竞争行为,建立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倡导物业服务企业运用智能平台。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银行等金融企业采取经营化合作模式,开发运行小区物业服务移动端应用软件,以科技手段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效率和品质,实现与业主“零距离”互动,推动物业企业服务转型升级。三是升级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流程、降低投票难度,力争年内实现上线运行维修资金电子投票系统。优化数据更新、数据分析等模块,实现维修资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监管,逐步落实对通州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维修资金数据融合和业务指导,在保持系统数据稳定的基础上,强化基础数据采集,并考虑向广大业主公示设施设备项目数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PDF文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34.0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上升133.58万元,上升27.6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17.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617.02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617.02 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升 133.58 万元,上升 27.6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名及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上升及人员基本支出上升所致。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预算总计617.02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住房保障(类)支出617.0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支出及工作类支出。与上年相比上升133.58万元,上升27.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名及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上升及人员基本支出上升所致。

2、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564.8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6.83 万元,增长 35.1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名及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上升及人员基本支出上升所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52.2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3.25万元,减少 20.24 %。主要原因是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来源有限,压缩精简项目支出,确保单位收支相抵,同时,满足单位日常管理需要。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17.0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7.02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17.0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64.82万元,占91.54%;

项目支出52.20万元,占8.4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34.0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上升133.58万元,上升27.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名及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上升及人员基本支出上升所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17.0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上升133.58万元,上升27.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名及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上升及人员基本支出上升所致。

其中: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

1.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项)支出438.62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升20.56万元,上升4.92%。主要原因是在增加一名人员所致。

2.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7.77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升37.54万元,上升124.18%。主要原因是市文件住房公积金进行相应调增。

3.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10.63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升75.48万元,上升214.74%。主要原因是市文件对提租补贴进行相应调增。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64.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7.0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上升133.58万元,上升27.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名及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上升及人员基本支出上升所致。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64.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6.27 %;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3.73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 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5.4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本年未安排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5.4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68 万元,比上年减少 0.32 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执行中央及省市关于“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的精神。

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预算1.92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费用,减少会议支出。

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预算5.84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4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4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通用设备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0万元以上(含50、100)同决算口径。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共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4万元;本部门整体支出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资金617.0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一般公共预算上级专项补助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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